本次赛事于2002年8月13、14日开始,将于2003年5月30、31日,即决赛第二回合的比赛结束后终止。
赛程
第一轮比赛第一回合2002年8月13日和14日星期二和星期三第二回合2002年8月27日和28日星期二和星期三
第二轮比赛第一回合2002年9月10日和11日星期二和星期三第二回合2002年9月24日和25日星期二和星期三
第三轮比赛第一回合2002年10月8日和9日星期二和星期三第二回合2002年10月22日和23日星期二和星期三
第四轮比赛(资格赛阶段)第一回合2002年11月12日和13日星期二和星期三第二回合2002年11月26日和27日星期二和星期三
四分之一决赛小组赛阶段2003年3月9日至15日半决赛第一回合2003年4月8日和9日星期二和星期三第二回合2002年4月22日和23日星期二和星期三
决赛第一回合2002年5月16日和17日星期五和星期六第二回合2002年5月30日和31日星期五和星期六
以上比赛,除小组赛为集中赛会制外,其余均为在星期二和星期三举行的主客场制。决赛的两个回合将于星期五和星期六举行。
符合下列条件的会员国足协可以代表本国的参赛俱乐部申请更改比赛日期:1.比赛日期与国家的公众假日相冲突。2.比赛日期与某些活动相冲突(如国家的大选等)。3.更改后的日期不得早于或晚于原始比赛日期的两天。4.更改后的日期必须经过所有涉及俱乐部的同意,再经过本国足协的同意后,在比赛前30天送交亚足联审批。5.更换比赛日期必须经过亚足联的书面授权。
根据规则,各参赛俱乐部必须按照报送表格上的要求进行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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