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现代竞技体育竞争越来越激烈,运动员在训练中需要承受更大的负荷,出现运动性疲劳的几率也越来越多。适度的运动性疲劳和合理的恢复手段可以促进运动员机能水平的提高,相反可能导致运动员过度疲劳,而导致运动员运动能力的下降。什么是运动性疲劳及其分类?
体育运动科研人员对疲劳进行了大量的研究,提出了运动性应激的负效应可能是导致运动性疲劳发生的根本原因。如代谢基质的耗竭,代谢产物的堆积,代谢环境的改变等。
目前,运动生化研究对于运动性疲劳的定义是:机体的生理过程不能维持其机能在某一特定水平或不能维持预定的运动强度。同时对于“力竭”定义为:是疲劳的一种特殊形式,是在疲劳时继续运动,直到肌肉和器官不能维持运动。
这个“疲劳”的定义具有以下两个特点:
(1)把疲劳时体内组织、器官的机能水平和运动能力结合起来评定疲劳的发生和疲劳的程度;
(2)有助于选择客观的指标来评定疲劳
通过这个定义,可以对于运动员的疲劳进行客观的评价,这也是关于疲劳在运动实践中重要的应用。
运动性疲劳在人体上可以分为心理性疲劳和躯体性疲劳,这两种不同性质的疲劳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躯体性疲劳主要表现为运动能力的下降;心理性疲劳主要表现在行为的改变。人的各个部位,从中枢大脑皮层细胞到骨骼肌基本收缩单位都能产生疲劳。目前研究结果把躯体性疲劳又分为中枢疲劳和外周疲劳。中枢疲劳指缺乏动机,中枢神经系统的传递和募集发生改变。外周疲劳包括接点传递,肌肉点活动和肌肉收缩活动能力下降。(刘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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